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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在看奇摩新聞的時候,


看到一篇文章







它說18件傻事,你一定做過!!


1、用手插入米缸的米裡面插來攪去


2、地下有階磚時,特意隔一格一格來走


3、用鏡面反射陽光,照來照去


4、鋪張紙在硬幣上面,然後用鉛筆在上面畫,描個形出來


5、吃完口香糖之後,將糖紙包回原本四四方方的長形狀出來


6、超級市場踩著購物車行走


7、貼張寫著“我是白癡”的紙條在同學的背後


8、拍別人的左邊 卻站在別人右邊


9、踩別人的影子走路


10、丟別人門口的拖鞋到樓梯


11、下樓梯時坐在手扶梯上面滑下來


12、在電梯上往相反方向走


13、用螢光筆油指甲


14、下雨打傘,總是故意地轉那把傘


15、家裡沒人時,對著鏡子學跳舞/演戲/唱歌


16、在街上見到狗就扮狗叫,見到貓就扮貓叫


17、下雨的時候,拿起傘故意往雨大的地方走去 聽雨啪啪打在傘的聲音 感覺很爽


18、玩家電包裝裡的那張有很多泡泡的塑料膜,把泡泡一個一個按破






酷斃了~~18個 我都有做過耶!!


原來我以前有那麼無聊就對了.....


而且下雨的時候 只要有人跟我並排走


我都會故意去踩那一大灘水,然後濺的別人褲管都濕了,就很白目


好險我長大了 ,這些都不會在用了


只是第8個我現在還是很喜歡玩耶!= =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今天好像有點涼了,我過的很好!!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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