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lose
今天在看奇摩新聞的時候,
看到一篇文章
它說18件傻事,你一定做過!!
1、用手插入米缸的米裡面插來攪去
2、地下有階磚時,特意隔一格一格來走
3、用鏡面反射陽光,照來照去
4、鋪張紙在硬幣上面,然後用鉛筆在上面畫,描個形出來
5、吃完口香糖之後,將糖紙包回原本四四方方的長形狀出來
6、超級市場踩著購物車行走
7、貼張寫著“我是白癡”的紙條在同學的背後
8、拍別人的左邊 卻站在別人右邊
9、踩別人的影子走路
10、丟別人門口的拖鞋到樓梯
11、下樓梯時坐在手扶梯上面滑下來
12、在電梯上往相反方向走
13、用螢光筆油指甲
14、下雨打傘,總是故意地轉那把傘
15、家裡沒人時,對著鏡子學跳舞/演戲/唱歌
16、在街上見到狗就扮狗叫,見到貓就扮貓叫
17、下雨的時候,拿起傘故意往雨大的地方走去 聽雨啪啪打在傘的聲音 感覺很爽
18、玩家電包裝裡的那張有很多泡泡的塑料膜,把泡泡一個一個按破
酷斃了~~18個 我都有做過耶!!
原來我以前有那麼無聊就對了.....
而且下雨的時候 只要有人跟我並排走
我都會故意去踩那一大灘水,然後濺的別人褲管都濕了,就很白目
好險我長大了 ,這些都不會在用了
只是第8個我現在還是很喜歡玩耶!= =
今天好像有點涼了,我過的很好!!!
全站熱搜